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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[ 索引号 ]
- 11500112009315877L/2022-00136
- [ 发文字号 ]
- 渝北府〔2022〕5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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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[ 主题分类 ]
- 土地
- [ 体裁分类 ]
- 其他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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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[ 发布机构 ]
- 渝北区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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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[ 生成日期 ]
- 2022-11-23
- [ 发布日期 ]
- 2022-12-06
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大湾镇河嘴村村规划局部修改的批复
渝北府〔2022〕52号
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
关于大湾镇河嘴村村规划局部修改的批复
大湾镇人民政府:
根据你镇《关于局部调整大湾镇河嘴村村规划的请示》(大湾府文〔2022〕46号),经审查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《大湾镇河嘴村村规划局部修改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二、《方案》将规划1.0公顷城镇用地(已调出城镇开发边界)、0.03公顷水田、0.01公顷园地,合计1.04公顷调整为村公共服务用地;将1.04公顷宅基地调整为农用地,其中0.56公顷调整为林地,0.48公顷调整为耕地。规划调入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。调整后,村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总量不变,且未突破上位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。
三、《方案》审批后,及时将村规划数据库报送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入库,并严格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项目用地及规划许可手续。
附件:渝北区大湾镇河嘴村村规划局部修改指标调整表
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
2022年11月23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附件
渝北区大湾镇河嘴村村规划局
部修改指标调整表
单位:公顷
河嘴村 | 村建设用地 | 耕地总量 | 永久基本农田 |
修改前 | 11.9 | 154.29 | 45.19 |
修改后 | 11.9 | 154.74 | 45.19 |
变化 | 0 | 0.45 | 0 |